2007年8月27日 星期一

Apple將靠「iPhone稅」大發利市? 行動電信業者想搭配iPhone推展行動服務,得掏出營收10%上繳給Apple!?

金融時報(FT)報導,蘋果(Apple)日前已與歐洲3家電信業者簽妥iPhone代理合約。而這3名「幸運兒」分別是法國Orange、德國T-Mobile及英國O2,各自得到當地的iPhone獨家銷售權。


據報導,合約裡包含一項「iPhone稅」的條款:來自於iPhone用戶的語音及數據營收10%歸蘋果所有。看到此條款,或許有些人第1個反應是該到美國線上券商億創(E*TRADE)網站開個戶頭。

從AT&T發售iPhone當週的盛況,及各式消費者意願調查報告來看,iPhone的確頗受市場歡迎。但iPhone再怎麼搶手,大概沒幾家行動電信業者能「狠下心」把iPhone用戶營收貢獻的10%交給蘋果。Verizon Wireless與蘋果談不攏的原因之一,便是Verizon Wireless拒絕分享相關營收。

為什麼呢?沒有前例可循及害怕此例一開後患無窮-未來其他手機製造商拿熱銷機種要求比照辦理,都是行動電信業者拒絕iPhone稅的原因,但單就數字來說,營收10%對其營運表現的影響非常巨大。

以德國T-Mobile最近公布的營運數據來看,營收與稅前、息前、折舊攤提前淨利(EBITDA)分別為21億及8.93億歐元,因此EBITDA Margin為42.5%。如果其他條件都不變,來自iPhone用戶營收的10%給Apple,這一部分的EBITDA Margin會降為32.5%。至於對整個公司來說,iPhone用戶營收佔全部的比例愈高,則整體EBITDA Margin下降愈多。

對電信業來說,搭配iPhone或許能引進更多新客戶,帶來更多的營收,但若因此導致EBITDA Margin大幅下滑,就不是件划算的買賣。而要完全彌補因iPhone稅造成的EBITDA Margin下滑,iPhone用戶的每人平均營收貢獻(Average Revenue Per User;ARPU)必須高於其他用戶10%。

再回到蘋果這邊,假設除了iPhone硬體銷售的收入,還真能額外拿到iPhone用戶營收的10%,那麼蘋果會從iPhone稅獲得多大好處呢?

以AT&T搭iPhone的服務費率為例,月租費最便宜為60美元,單是月租費部分,蘋果每月每用戶(或說每支iPhone)可抽6美元,一整年就是72美元。

依照這種水準,加上蘋果預估iPhone在2008年累積銷售可達1,000萬支,蘋果2008年後光抽iPhone稅,保守估計每年就有超過7億美元的收入,而這種類似權利金的收入,幾乎都是純利。

比對蘋果大豐收的上1季(會計年度2007第3季),其淨利「也不過」8億多美元。iPhone再持續熱賣下去,也許到2009年單是仰賴收取iPhone稅,iPhone事業就會比蘋果其他事業各自獲利還來得高。

因著iPhone的熱潮,蘋果巧妙利用獨家代理銷售權,抓住行動業者想擴大客戶基礎的心態,透過談判技巧,打破一些原先行動電信業者與手機製造商的合作規則,營收共享的條款不僅前所未見,更是其他手機業者之前連想都沒想過的模式。

假如真能如蘋果所願,未來3年,蘋果僅靠行動電信業者上繳的iPhone稅,便會有驚人的獲利成長。因此,此時不買蘋果股票,更待何時!

只是,蘋果可拿到的營收比例,真能高達10%?抑或背後有些但書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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