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9月3日 星期一

中環、錸德等四家廠商聯手告飛利浦

中環、錸德、精碟與達信等四家國內光碟片廠,決定聯手委請律師研究,對飛利浦提出法律行動,反制飛利浦的CD-R光碟片授權制度,要求飛利浦退還自廠商所收取的不合理權利金,並賠償推行不當授權合約所受的損害。

光碟片廠指出,印度MBI與大陸業者不需繳納權利金,為爭取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,不得不提出法律訴訟行動。

據了解,去年台灣光碟片廠與飛利浦簽訂CD-R授權契約,本應今年6月底簽訂新約,雙方因金額談不攏,導致今年度合約延遲到8月底仍無法簽訂,台灣前四大光碟片廠已遭飛利浦從授權名單中除名。


面對台灣廠商大動作,台灣飛利浦表示,尚未收到廠商的法律信件,無法做任何回應,希望與業者繼續溝通,取得共識。

台灣資訊儲存技術協會昨(3)日表示,飛利浦控制光碟片規格的優勢地位,要求台灣光碟片廠商支付巨額權利金並接受不合理授權條件,完全剝奪台灣廠商合理生存空間,又有嚴重差別待遇,致台灣廠商根本無法與不付費廠商合理競爭。

沒有留言: